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84号文>的精神,现将我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求职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发放对象
2013届、2014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为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
3、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a.附件中“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个人留存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交就业办两份);
b.民政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
c.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两份)
d.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我司统一为员工办理学费缴存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9月16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北楼103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