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8-09学年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9-10浏览次数:29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08级新生和今年开始申请贷款的老生(没有申请过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员工且成绩较好)准备贷款材料:

1、本人身份证、员工证复印件;

2、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原件(07级、08级员工的证明必须是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必须由本人写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4、老生提供全部的成绩单,请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5、未满18周岁的员工(1990121前出生的)需要有监护人担保的公证书原件和监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生源地贷款

1、江苏省籍的员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老生每年的放暑假前一个月需要到学办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3、生源地贷款发放机构将贷款发放以后,员工需将发放贷款证明的回执或其他证明的复印件交财务处,并核对自己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