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办理户口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05浏览次数:30

1、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时间和地点:6月18日前按照学校日程安排集中办理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地点:九龙湖校区保卫处办证大厅、四牌楼校区保卫处户证室,以院系为单位集中领取户口迁移证。之后,有个别办理的请持《就业报到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
2、个别办理时,凡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持《就业报到证》和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委托办理事项并由委托人签名)方可办理。
3、毕业生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可以办理改派,办理改派时请持新的《就业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原迁出地派出所更改即可。
4、毕业生必须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自迁移之日起一个月)持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5、户口迁移证遗失的可以补办,补办时须持:本人申请、派遣单位证明、派遣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的未落户口证明。
6、咨询电活:保卫处九龙湖52090108、四牌楼83792413转801
新街口派出所84427101、创业新村派出所84421965。